| 保险公司 |
险种名称 |
投保年龄 |
保障期限 |
保障利益 |
| 平安人寿 |
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|
16周岁至50周岁 |
终身 |
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:给付保额的80%; |
|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:给付保额的20%; |
| 给付"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和"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后,保险责任终止。有保费豁免功能。 |
| 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 |
保至70周岁 |
同上 |
| 友邦保险 |
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 |
18-55 |
5年 |
被保人身故或高残,按保额给付保险金。 |
| 友邦附加女性护花神健康保险 |
18-55 |
被保人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初次患合同规定的特定癌症,按保额的40%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。被保人于合同生效180天后初次患红斑狼疮,按保额的20%给付保险金。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髋部骨折、并经医院确诊患骨质疏松症。按保额的5%给付医疗保险金。以一次为限。 |
| 友邦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|
20-45 |
1年 |
| 友邦恩慈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|
20-45 |
| 泰康人寿 |
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 |
18-55 |
保至50/55/60/65周岁 |
在合同生效90天内,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列明的“女性重大疾病”,无息退还所交保费。在90天后初诊为合同所列的“女性重大疾病”且于30天后仍然生存的,按保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。 |
| 安联大众人寿 |
联众附加女性疾病健康保险 |
18-64 |
1年 |
如被保险人初次被诊断患有红斑狼疮,最高可按保险金额的200%赔付。若被保险人初次被诊断为患有下列部位的原位癌:乳房、子宫、子宫颈、卵巢、输卵管、阴道、外阴,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原位癌保险金。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接受女性手术,按比例给付女性手术保险金。 |
| 海尔纽约人寿 |
附加女性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|
18-50 |
保至55/60周岁 |
被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(以较迟者为准)90天后,若初诊为女性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,按保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。初诊为合同界定的女性原位癌,按保额的10%给付原位癌保险金,最高以3万元人民币为限 |
| 太平人寿 |
太平怡康女性长期健康保险 |
60天~65周岁 |
至100岁 |
患特种疾病(冠状动脉球囊扩张行程术),给付保险金额的10%;至100岁给付100%保险金 |